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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派出所“讨说法”反被抓?原来他是……|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

清远交警 清远交警 2023-08-09


蜀黍见过酒驾的
见过酒驾后千方百计逃避处罚的
但酒驾后还敢上派出所“讨说法”的
还真是罕见

7月31日

清新一男子竟然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

自投罗网

将自己“顺利”交给了警察


案情回顾

7月31日19时许 ,沈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到派出所“讨说法”,一身酒气的沈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,随即便转告清新交警过来处理。禾云交警中队执勤民警对沈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,检查结果为55mg/100ml,属于酒后驾驶。



经查,沈某当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所驾驶的摩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且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,属于无证驾驶。
经了解,沈某于当日13时在家喝了约2两白酒,便在家休息了。19时,沈某感觉自己很清醒便驾驶二轮摩托车沿X370线龙颈镇石东村往石坎圩方向行驶,行驶至石坎圩某商铺门前时因路面湿滑导致其摔倒,随后便驾车到派出所进行投诉,没想到自己上演了一场“自投罗网”的神操作。


目前,清新交警对沈某酒后驾驶、无证驾驶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合并作出罚款3400元的处罚。



酒驾和醉驾的定义


酒驾: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毫克/100毫升以上,80毫克/100毫升以下
醉驾: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/100毫升以上


酒驾和醉驾的处罚


初次酒驾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,并处1000-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;
二次酒驾处拘留10日,吊销驾驶证,并处1000-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;
饮酒驾驶营运车处15日拘留,并处5000元罚款,吊销驾驶证,五年内禁考的行政处罚;
醉驾处吊销驾驶证,五年内禁考的行政处罚,并追究刑事责任;
醉驾营运车辆处吊销驾驶证,十年内禁考,终身禁止营运的行政处罚,并追究刑事责任;
酒驾、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,追究刑事责任的,吊销驾驶证,并终生禁考。(重大交通事故是指,有一人死亡、三人重伤或者造成财产损失三万以上)


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


醉驾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,处拘役并处罚金。

酒驾造成一人以上重伤,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,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




在此

清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

严查酒驾,已是常态

若遇到交警执勤,请积极配合

为了防止因酒驾引发交通事故

为了保护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

务必谨记:

 生命不是儿戏,酒后勿当司机 



编辑:包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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